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精神,就抓好我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明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目标
到2015年末,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9.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99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76以上;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其中饮用水水源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
到2020年末,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9.7亿立方米以内;重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其中饮用水水源区水质达标率100%。
到2030年末,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10.1亿立方米以内;主要污染物入河流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点措施
(一)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措施。各类发展建设规划、重点项目和产业园区布局,都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把水资源论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建设项目,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益项目。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取水或改变用水计划。建立取水许可管理登记信息台账。切实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合理有序推进地下水开发利用,建设地下水动态监测、预警预报和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地下水保护政策。依法按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禁止协议性收费。加强水资源管理调度,制定水资源年度调度计划和应急调度预案,保障供水安全。
(二)落实用水效率控制措施。严格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取水许可管理单位每年11月底前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对不按规定申报用水计划的依法进行处罚。创建一批节水示范机关、企业、社区和学校,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农业,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实施节水技术改造示范工程,推动节水器具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实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积极开展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加强矿山聚集区矿井涌水处理回用,推进干旱缺水区雨水积蓄工程建设。
(三)落实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措施。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体系,抓好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严格执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强化入河流排污口登记审批和监督检查管理,对排污量超出纳污能力的区域实行限期整改,使其达到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认真执行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政策措施,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以上。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加快备用水源建设。积极开展河流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严禁非法侵占河流水域,切实维护河流生态环境。
三、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州水利局负责全州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州发改委负责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水资源管理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州财政局负责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财力保障制度,加大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州环保局负责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对排污单位实施排污总量控制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州经信委负责推进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改造,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要求优化工业结构。州农业局负责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推广缓控释肥料、高效低毒农药和高效节水技术,促进节水型农业发展。州水文局负责对水功能区的水量、水质进行同步监测,建立水功能区统一监测网络,实现对全州重点水功能区、跨县市界河流断面、重要水源地监测,发布水功能区水资源信息,开展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国土资源、住建、监察、审计、法制、质监、林业、统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抓好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监管考核
(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州政府目标管理内容,由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办法参照《湖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湘政办发〔2013〕62号)执行。
(二)强化水资源队伍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机构、人员和装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打造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执行力好、知识结构合理,能适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的水资源管理队伍。
(三)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实现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
(四)加强宣传与监督。广泛宣传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弘扬“节约水、爱惜水、保护水”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和决策透明度,公开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等相关政策、监督方式和考核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附件:1.各县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控制目标
2. 各县市用水效率红线控制目标
3. 各县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目标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附件1:
各县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控制目标
县 市 |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 ||
2015年 | 2020年 | 2030年 | |
吉首市 | 0.85 | 0.88 | 0.91 |
泸溪县 | 1.29 | 1.33 | 1.39 |
凤凰县 | 1.31 | 1.35 | 1.40 |
古丈县 | 0.43 | 0.44 | 0.46 |
花垣县 | 1.51 | 1.55 | 1.62 |
保靖县 | 1.02 | 1.06 | 1.10 |
永顺县 | 1.61 | 1.66 | 1.73 |
龙山县 | 1.38 | 1.43 | 1.49 |
全 州 | 9.40 | 9.70 | 10.10 |
附件2:
各县市用水效率红线控制目标
县 市 | 2015年 |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吉首市 | 99 | 0.476 |
泸溪县 | 99 | 0.476 |
凤凰县 | 99 | 0.476 |
古丈县 | 99 | 0.476 |
花垣县 | 99 | 0.476 |
保靖县 | 99 | 0.476 |
永顺县 | 99 | 0.476 |
龙山县 | 99 | 0.476 |
全 州 | 99 | 0.476 |
注:2015年后的用水效率红线控制目标,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布局和物价因素,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再另行制定。
附件3:
各县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目标
县 市 |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2015年 | 2020年 | 2030年 | |
吉首市 | 95 | 95 | 95 |
泸溪县 | 95 | 95 | 95 |
凤凰县 | 95 | 95 | 95 |
古丈县 | 95 | 95 | 95 |
花垣县 | 95 | 95 | 95 |
保靖县 | 95 | 95 | 95 |
永顺县 | 95 | 95 | 95 |
龙山县 | 95 | 95 | 95 |
全 州 | 95 | 95 | 95 |